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要求,胶州市地税局落实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分类分级管理改革精神,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笔者结合胶州市地税局近年来纳税评估工作实践,对分类分级管理改革后提升纳税评估质效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胶州市地税局征管新模式下纳税评估工作现状
(一)“一个任务中心、三个评估科”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胶州市地税局积极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专业化分类分级管理新模式,提出“任务统筹、风险全清、二级复核、以审促评”的风险管理思路,胶州地税局任务中心突出风险统筹作用,接收市局推送的工作任务,牵头胶州局自行生成风险任务,由风险应对单位实现风险任务的落实应对。
(二)“两个规程”落地,风险应对有据可依。制定了《胶州局“两个规程”实施细则》,使风险应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提出了“一次应对、风险全清”的目标要求,对纳税评估、纳税辅导各环节科学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要求所有的风险点有分析、有应对、有回应,实现风险应对质量、纳税遵从“两个提高”。
(三)强化复核,实现二级终审制度。胶州局在落实“两个规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风险应对成效评价机制,由风险应对岗科所长进行一级审核,任务中心进行二级复核。两级审核岗侧重点不同,一级审核侧重于风险分析是否全面、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得当,执法流程、法律依据是否规范,二级审核侧重于风险点是否全清、是否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完成任务推送、法律文书是否适用正确、税款是否按期入库。任务中心根据“六个风险板块”成立专业复核小组,汇总复核中发现的异常问题,以《风险应对复核反馈单》的形式及时反馈应对部门,达到以审促评的良好效果。
(四)人员合理配置,确保税务知识库及时更新。在人员配置上,各评估科由资深专业税务骨干带队组成评估团队,强化纳税评估管理,提升纳税评估质。任务中心配备了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较高的人才队伍,结合风险类别实施了人员分组、业务分工。另外,通过及时开展更新业务知识培训,选拔培养高素质的监控管理队伍,不断提高监控管理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2014年以来,胶州市地税局致力于将专业的人力资源专门配置于中等风险税收的纳税人,纳税评估应对人员由48人降至32人,实现更加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监控管理和纳税服务,实现精准业务指导,提高了征管质量。
胶州市地税局将纳税评估纳入专业化管理,历经3年的探索,纳税评估工作已从发动期、上升期进入到了较为规范化的平台期。2014年纳税评估入库税款477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8%;2015年纳税评估入库税款630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15%;2016年纳税评估入库税款6887万元(受“营改增”等因素影响),占总收入比重为1.68%。
二、新模式下纳税评估存在问题
(一)第三方信息数据利用度不高,风险点采集困难。纳税评估任务的风险点产生多依托于信息技术对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多方比对,用各类存在勾稽关系的风险模型加以筛选。纳税评估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纳税评估过程中力求做到将评估对象的相关经营指标、实现税收指标等进行充分测算、比对、定量、定性分析,找准切入点。虽然目前第三方信息应用已步入正轨,联合国税、法院、国土资源局等获取多方信息,但因为各单位采集信息时目的不同,数据信息也门类繁杂,统计口径也各不相同,作为税务机关向通过对分析数据获取风险点,不能实现口径一致,风险点产生不准确,产生虚警,造成人力物力资源浪费。
(二)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全面掌握真实纳税信息困难。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一直以来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加剧了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税收征管实行的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即由纳税人自己先申报其应纳的税收项目,再由税收机关检查确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息的掌握,主要是通过纳税人的申报表和事后的检查获得,内部信息采集的是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价格类等相关信息。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及某些私人信息存在的必然性,税务机关不可能完全掌握纳税人的所有真实纳税信息。在纳税人应纳税方面,纳税人远比税务机关了解自己的经济活动,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发展和大数据的到来,数据信息越来越复杂,税源越来越隐蔽,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越加严重,税收征管难度越来越大。
(三)纳税评估以自查为主的工作性质,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受限。纳税评估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方式查找问题,近似案头的纳税检查,为了与稽查工作区分,评估过程中一般不调取账簿凭证,不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只能从宏观的指标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再进行有针对性风险点的评估核查,与税务稽查查账、询问等相比,想做到事无巨细的程度相对困难,方式上局限于查对相关经营报表,计算相关经营数据、与企业核实相关一点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其结果势必出现难以全面查阅,掌握纳税人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现象问题,成效不明显。
(四)各行业经营情况更新换代快,纳税评估人员面临挑战大。纳税评估人员不但要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而且要了解不同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掌握审核、评析、测算、取证、质询的全部技能,但目前各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依然跟不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纳税评估尚停在表层,为评估而评估,使纳税评估显效缓慢,同时也难于调动评估人员的积极性,评估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三、新模式提升纳税评估工作质效的几点建议
(一)“大数据 税务”应用,拓展风险采集渠道。正确地筛选纳税评估对象,是优质高效开展纳税评估的首要环节,通常应依据税收经济关系的宏观分析、行业税负规律特征分析结果等数据,建立预警体系,确立重点评估对象,进而实施具体的纳税评估。多方联动拓宽信息渠道来源。充分发挥计算机收集、测算、分析信息资源的功能,建立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纳税评估提供信息资源。一要充分利用已经掌握的申报、征管信息资料,重视纳税人的会计资料信息,拓展信息占有领域,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度。二要以法律形式实现税务机关与金融、海关、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外贸、司法机关、有关行业协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掌握纳税人各种经济信息,构成纳税评估强大的信息平台。三要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将来源于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载体的有关纳税人的股权变化、广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房地产营销等有关信息资料,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共享信息。
(二)提高信息分析运用能力,实施智能化分析评估手段。纳税评估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借助于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纳税评估不仅占有大量的征管基础资料和涉税信息,还要针对评估对象的纳税行为进行大量的数据化测算与分析,只有建立纳税评估软件分析系统,重点加强评估选案、案头分析和第三方信息智能比对,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征管风险,减少人为因素对纳税评估的影响,实现税收评估经验和科技型、智能型的有效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因此,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处理,要以计算机现代化手段为依托,智能化分析为手段,才能有效发挥纳税评估的特有功能。
(三)多管齐下,创新纳税评估手段。一是纵横结合定疑点。“横向”将同一行业、同等规模的企业比较,挑选具有代表性的进行解剖,并延伸整个行业,查找是否存在相同问题。“纵向”比对企业申报资料,掌握生产经营情况,查看有无账外销售、体外循环问题。二是谈查结合促管理。通过与纳税人交流、释疑、质询等形式,深入企业了解生产流程、投入产出比、销售利润率、主要生产成本和费用,调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税收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与会计核算水平。根据约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税源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出台整改措施,达到“以评促收”和“以评促管”的目的。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防患未然。将纳税人遵从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税收信用机制的建立,有助于税收征纳行为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对称性,减少税务纠纷,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税收信用还意味着涉税行为主体对税收制度的忠诚和对义务履行的承诺,不折不扣的执行制度和遵从法律,使制度或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得以提高,从而大幅降低制度执行费用或法律遵从成本。
(五)重视人才培养、实现职能优化。一是建立激励创新机制。加强税收文化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以文化建设促和谐环境,培养评估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实施能级管理,充分考虑干部优势与特点、特长,注重工作实绩,兼顾职务与专业等级,择优上岗,在干部中形成立足岗位、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二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知识、财务会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学习,让评估人员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及企业经营的详细情况和特点,掌握审核、评析、测算、取证、质询的全部技能,培养出一批能胜任评估工作的“专家”。
来源: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胶州分局
作者:王云峰 王 超
编辑: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