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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志松:新常态下的地税稽查工作应立足“四化”-尊龙凯时平台版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粟志松 编辑:胡芙 2015-02-12 1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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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将进入一个“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即经济增长换挡期、前期改革政策消化期和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决定税收,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地税稽查工作自然也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如何在新常态下做好地税稽查工作,是值得大家认真思考的课题。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当前地税稽查工作应立足“四化”。
  
  一、紧扣“法治化”主题,切实推进依法稽查
  
  (一)树立法律至上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执法理念,坚决摒弃“人治”,杜绝“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现象,从法律角度去思考和处理涉税事务,逐步改变习惯思维和做法,从思想意识上保证执法行为的准确性、合理性,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执法随意等现象,自觉做到依法用权,执法为民,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一是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保证依法行政有效推进。二是重点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做到文书标准、底稿规范;程序合法、执行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严明案件查处时限,规范信息反馈,强化督查督办,提高查办质效;加强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制约,解决“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检查处理随意性”、“查完之后久拖不决”等问题,着力构建“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范、权力有制度、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依法稽查新模式。
  
  (三)升华执法服务内涵。一是重点围绕查前、查中、查后三个阶段,全力为被查对象服务,为税收征管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二是让执法权力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之中,力防办“关系案”、查“人情案”,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度。三是认真落实纳税人自查自纠、权利义务告知、“稽查准入”、“限时查结”等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监督权,赢得广大纳税人的理解,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努力构建宽松和谐、诚实守信的税收环境。
  
  二、坚持“常态化”整治,严厉查办涉税案件
  
  (一)狠抓大要案查办。坚持以查办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为突破口,高度关注各类税收违法活动的新动向、新方法、新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发挥稽查震慑作用。同时,坚持原则做好税案曝光,着力扩大稽查影响,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狠抓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要求,扎实、稳步、有效地组织实施指令性项目税收专项检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案例分析,力争查处一个行业就找准一个行业的漏洞,掌握规律,规范征管。
  
  (三)狠抓异地稽查。完善异地稽查模式,继续开展全市地税异地稽查,通过异地稽查发现税收问题,打击偷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并以稽查考核征管质量,解剖征管薄弱环节,实施征管责任追究,发挥“以查促管”职能。
  
  (四)狠抓发票整治。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开展对“卖方市场”的细致清查,实施对“买方市场”的严厉处罚,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联防,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促进发票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五)狠抓其他检查。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检查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计划检查,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举报流程,加强对举报案件查处过程的跟踪管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引导公民合理举报涉税违法行为。三是做好对协查案件的监控、分析工作,强化对案件协查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力度,确保协查案件及时、准确回复。
  
  三、加快“现代化”步伐,纵深拓展发展空间
  
  (一)协同聚力。一是加强市、县两级的协调联动,突出市稽查局的宏观业务指导和办案指挥功能;全市稽查系统在市稽查局的领导、协调下提高联合办案、协同办案的能力和力度;进一步做好信息调研、统计报表、办案保障等基础工作,不断增进系统内纵向横向联系,实现全市稽查工作水平的整体推进。二是加强与征管、税政等部门的联系,以全面贯彻实施《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为契机,加强与国税、公安、银行、法院等部门执法协作,完善国地税、税警联合办案机制,发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联动优势。三是上线运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把目标责任制、考核制与奖惩制结合起来,使责、权、利高度统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努力做到人人有岗位、个个有职责,形成一个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二)以点带面。一是充分认识信息技术在税收执法中的关键作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稽查现代化。二是增强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注重通过多渠道,搜索第三方涉税信息,缓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发现税收违法问题的敏锐性。三是突出“重点稽查”“异地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整合人力资源,集中精干力量,统一执法尺度,排除阻力和干扰,提高执法刚性。
  
  (三)提质增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通过稽查把企业偷逃税的症结、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税收政策的漏洞、税管员的责任等一系列深层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完整、有分量的稽查建议,转交给征管和税政部门,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收政策的完善;对严重失职的,转交监察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实现“一案双查双报告”的“质”“量”齐升,稽查成果不断得到增值应用。
  
  四、瞄准“专业化”方向,努力打造干部队伍
  
  (一)强化“忠于职”意识。一是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湖南地税稽查核心价值观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目标,引导广大地税稽查人员对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正确的价值认识、判断和选择,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围绕稽查执法的重点环节,实施事前警示、过程监控和事后监督,引导广大稽查人员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做到严于执法、廉洁奉公。三是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由“科室自评、互评、局领导考核评分、人事部门检查评分”四层连体,“督事、考人、查纪”三举并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促使干部强化责任,忠于职守。
  
  (二)营造“我要学”氛围。一是以省、市局的各项竞赛、评选为契机,发现、培养、推介、宣传学习型干部,继续开展读书活动,浓厚学习氛围。二是以税收政策、查账技能、电子税务稽查等内容为培训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增添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元素,使干部乐于接受知识、开阔视野。三是继续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相关待遇及时兑现。
  
  (三)搭建“大练兵”舞台。重视全员培训和岗位轮换,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争创“稽查能手”活动,挖掘盘活存量人才资源,解决当前稽查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实现稽查人才一专多能,一岗多能;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引导干部职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安心本职,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作者系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局长粟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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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粟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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