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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新:国税部门日常税务检查纳税人的八种方法-尊龙凯时平台版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胡芙 2015-09-29 1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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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假帐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涉税违法犯罪手段。做假帐的方法比较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形式: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虚列成本或隐瞒销售收入;证证、证帐、帐帐不符;虚构经济业务,编造虚假的记帐凭证;不正当挂帐;收入不入帐;帐实不符;设置帐外帐;将应税收入记入免税收入,将高税率收入计入低税率收入等等。从稽查工作的实践来看,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做假帐的方法、手段各不相同,对其进行税务检查的方法也应该不同。
  
  一、税务信息分析法。这种方法是指,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之前,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纳税情况、发票领用存情况及其他情况进行查阅,对相关税收政策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分析,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比对,对企业涉税情况作出基本判断,提出初步的疑点,并确定初步的检查方案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立帐簿的检查对象。其特点是为实地检查做好准备工作,明确检查方向,可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
  
  二、帐证核对法。这种方法是指,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报表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会计资料进行交叉核对,检查其联系是否正确合理,例如证证核对、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表核对、表表核对等。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业务量少、帐簿凭证较少的单位。对业务量大、帐簿凭证较多的单位,可以采取抽查法对部分凭证、帐簿、报表进行核对,或者对有疑点的帐簿找出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三、财务指标分析法。这种方法是指,通过对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广泛、细致地审阅分析,对被查对象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作一个基本的了解,然后根据企业财务报表资料中存在的异常现象,如投入与产出不配比、成本利润率异常、某些往来帐长期挂帐、包装物领用数量与产品销售数量关系不对应等,分析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疑点,将疑点作为检查的突破口。这种方法适用于对经营规模较大、帐簿凭证较多,难以进行全面检查的企业,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降低检查成本。
  
  四、实物盘点法。这种方法是指,通过对货币、有价证券、物资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实地盘点,证实各项资产客观存在,并验证其会计记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查明是否存在短缺、损毁及帐实不符情况的方法。这种方法可分为直接盘点、监督盘点、全面盘点、抽样盘点等。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对隐瞒收入、帐外经营及购销不入帐行为的检查。通过检查购进货物数量、库存数量,推算出企业销售不入帐的数量。运用这一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对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在进行检查,但不能保证被检查对象是否拥有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被查对象有可能将资产存放在其他单位,也有可能借用其他单位的资产存放,以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因此,运用这种方法时,还应配合运用其他检查方法。
  
  五、外围调查法。这种方法是指,根据企业自身的产品特点,对企业的原材料、主要配件、包装物、特定商标等的供货渠道、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进行外部调查,到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取证。通过调查获取被查对象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真实资料,以核查企业是否有隐匿收入、帐外经营等违法行为。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经营规模与申报的销售额出入大,投入与产出反差大,以及被举报有销售不入帐、设置帐外帐行为的企业。
  
  六、交谈询问法。这种方法包括交谈与询问两方面内容。交谈是指在检查中,有准备、有重点、有目的地与被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寻找抓住交谈中反映的信息、存在的漏洞、自相矛盾的说法,从而确定检查的突破口。询问是向被查单位内外有关人员,了解书面资料未能详尽提供的信息,以及书面资料本身存在的问题,并制作询问笔录,使书面资料成为切实可靠的检查证据。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比较隐匿,而且对帐簿凭证的检查难以发现问题,需要通过交谈寻找线索;或者获取的直接证据不足,需要通过制作笔录作为辅助证据。
  
  七、突击检查法。这种方法是指在检查之前不事先通知被查对象,在被查对象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查看被查对象的有关帐簿凭证,盘点被查对象的库存现金,检查所有保险柜,并可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以发现被查对象的“小金库”及开具的收据、帐外帐等。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被举报单位,以及有明显偷税嫌疑的企业。因为有主观故意偷税行为的企业,如果事先通知,纳税人会转移帐簿资料,或以会计不在为由拖延检查。通过突击检查,可使被查对象来不及转移商品、货物、收据、帐外帐等,收到比较好的效果检查。
  
  八、异常情况追踪法。这种方法是指,被查对象做假帐后,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有关数字、时间、地点、往来单位、业务内容、科目对应关系等,会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检查人员以发现的异常现象为线索,查出隐藏在异常现象背后的涉税违法行为。这种方法包括异常数字追踪、异常往来单位追踪、异常会计科目追踪等。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报表、帐簿、记帐凭证中存在异常现象的被查单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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