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县局落实内控机制不力的原因
(一)内控机制构建不合理。一是内控体系的构建不符合实际。基层县局对内控机制理解不深,被动接受省市局构建安排,一般都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单靠纪检监察人员在省市局的指导下借鉴别县的经验自己在屋里匆匆出台一套内控体系,由于人少事多时间紧再加上受业务限制,制定的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不科学,分工不明确,造成岗责体系不明,工作流程不合理。同时对县局操作的工作表单未进行有效的梳理和评估,没有形成完整的流程文档和内控文档,造成流程管理和文档缺陷。二是内控体系构建项目化。2010年构建内控机制时把内控机制当作一个项目来做,花了几个月时间,把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把每个工作岗位的权限、职责都进行了明确,把相应的内控机制文档化,并上报市局,把资料进行归档,于是项目结束,束之高阁,内控体系再也无人问津。
(二)内控机制宣传不到位。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开始时全局召开动员大会轰轰烈烈,中间具体建制时基本上抄袭省市局制定的相关内容,基本上是自上而下推动内部控制的流程与制度,但县局很少组织全局干部对内控机制进行学习,使基层干部只知有内控机制,不知内控机制的具体内容,也不是很理解工作流程和制度设计者意图和具体要求,造成内部控制设计与落实两个层面的脱节。
(三)参与内控机制不积极。基层县局人员不理解内部控制由局领导、科室领导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它涵盖全局管理的各个层级、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一个规范、完整的工作体系。普遍认为内控机制是领导的事,是单位的事,即使省市局与县局领导极力推行,干部职工也认为推行内控机制与自己无关,防范风险是领导的事,没有意识到内控机制是对我们税务执法这个高风险岗位的保护,参与内控机制不积极。更有部分干部认为构建内控机制就是削自己的权利,与自己过不去,更对内控机制产生抗拒心理,更不愿意参与到内控体系。
(四)运行内控机制缺乏监督。即使再好的内控体系,如果没有认真去检查监督,检查的结果没有纳入考核,只能使内控机制流于形式、疏于执行。基层县局对内控机制都没有作为常态化管理,没有形成持续性管理监督,也没有纳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考核奖惩没有到位,影响了干部对内控机制的重视与落实。
二、强化基层县局落实内控机制的对策
(一)建立培训机制。内控机制实施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培训,一是对全局人员进行内控机制培训,正确认识什么是内控机制,为什么要构建内控机制,给干部职工讲清“风险就在身边,落实内控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内控不抓落实,制度就毫无意义”、“落实内控,人人有责”三个道理,让每位员工都有内部控制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实务指导,让每位干部职工都知道自己在内控机制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有什么责任,提高干部职工对其职责和权力的理解以及按职业道德要求办事的决心,提高参与内控机制的胜任能力和积极性,真正将内控机制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中。
(二)建立检查机制。抓内控机制落实,加强检查是重要保障。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检查考核制度,采取信息监测、个人自查、科室检查、县局复查、上级督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定期对内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完善检查结果反馈与检查回访制度。同时要提高内控机制检查人员工作能力,真正掌握内控机制实施技术、方法和工具,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
(三)建立惩戒机制。坚持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切实加强内控机制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推动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进一步把有关内控机制的责任落实到关键人物身上,加强领导的责任,对内控机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对落实内控机制的保证作用。
(四)建立动态机制。经常对原来内控体系和工作流程进行回头看。认真及时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列出工作事项清单。按照每一工作事项,逐一列明该事项具体内容、操作依据、工作涉及范围、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具体工作流程(包括流程的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时限、标准和要求、责任岗位等),并编制流程图;核实重点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防控措施;建立相应的内控机制表单,通过书面内控文书强化内控落实。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动态修正优化机制。(作者系双牌县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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