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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探索与路径——以炎陵县税务局为例-尊龙凯时平台版

来源:红网 作者:郭揽月 蓝晋 编辑:王婷婷 2024-09-14 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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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方式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关键落子,是一项中长期系统性、基础性工程,对深入推进“四精”建设,持续提升税源管理效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的工作实践作如下探讨。

一、炎陵县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的探索

对标省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意见》,炎陵县局做了一些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进一步梳理税源管理事项。在省局将税源管理事项划分为日常管理、调查核实、风险应对等三类102项职责事项的前提下,结合炎陵税源管理实际,进一步对税源管理事项进行梳理,分为日常管理、调查核实、风险应对、复杂性基础管理等四类102项。税务分局(所)按照“分类管事、团队负责”的要求和以地域管辖为主、“规模 行业”为辅的原则,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服务和管理,主要负责日常管理、调查核实和风险应对等职责事项,聚焦一般性基础管理事项,持续提升税源管理工作质效。

二是进一步优化业务部门机构职责和业务流程。深化税源管理股团队“管事制”改革,定人定岗,按事派单,坚持团队管理、集体负责。税源管理股主要负责核定类、涉外类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复杂性基础管理职责事项,进一步规范税费核定标准、涉外涉税事项管理,提升复杂性基础管理事项的工作质效。税收风险管理股在保持现有管理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县局所有风险管理职责事项实施扎口管理。根据各风险任务的分析识别结果,向部门内部业务组和各税源管理单位推送风险任务(中等风险任务不得向税源管理单位推送),持续提升风险管理事项的应对质效。

三是探索完善“网格员”制度。为有效地降低征纳双方沟通成本、提升征管工作质效,在征管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网格员”制度。税源管理单位日常管理组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对组织收入产生重要影响的纳税人提供固定联系服务。

二、基层税务优化税源管理中面临的困扰

当前,税务部门正处于从“合并”走向“合成”,从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向建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从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的过渡阶段,机构职责、岗责体系、业务流程、信息系统、资源配置仍需优化。在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方式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亟待解决。

一是业务部门倍感压力。税源管理单位组建综合保障组负责所有税源管理职责事项的扎口管理。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种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部门发起或转办的税源管理职责事项需先流转至综合保障组,由综合保障组统筹整合后形成任务推送下发至各专业化团队。在业务流程延长、工作要求和绩效考核标准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保证工作质效,让业务部门倍感压力。

二是税务干部“能力恐慌”。税务机关正处于依靠经验管理向依靠数据管理的转型阶段。取消固定的管户关系,任务按随机原则进行派单,税务干部在对纳税人情况不了解的前提下开展税费征管工作,导致征纳双方的沟通成本倍增,对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让税务干部感到阶段性“能力恐慌”。

三是部分纳税人不适应。新的办税习惯还未完全养成,“保姆式”服务已转变为以“自我遵从、自享权利、自负责任”为原则的自主办税,纳税人在办理部分涉税事项上时间成本有所上升,让部分纳税人感到阶段性不适应。

三、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路径

(一)不断加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一是坚持系统观念,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指导,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整体性集成性提升优化税源管理方式工作质效。二是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各业务部门协调做好对上业务衔接和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征管改革创新与税收信息化建设间的沟通衔接、统筹落实工作,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理顺机构职能,结合当地实际不断优化税源管理方式,以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为导向调整机构职能,将复杂性基础管理事项和风险管理事项从税源管理单位分解出来,由专业管事部门承担,提高基础管理事项和风险管理事项的工作质效。

(二)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一是持续推进税收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系统任务按照“随机分配”原则自主分类推送至各专业化团队人员,简化业务流程。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收数据资源挖掘利用,打造动态实时的“精准画像”拳头产品,让基层税务干部迅速全面立体地掌握纳税人信息,降低从“素未谋面”到“了如指掌”的沟通成本。三是不断丰富数据服务功能,推动实现税源预测等基础管理事项由税收应用系统自动完成,减轻税源管理单位负担,提升税收治理智能化程度。

(三)大力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一是畅通征纳双方沟通渠道。加强优化税源管理方式后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等内容的宣传,畅通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湘税通”企业号、湖南税务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及时关注处理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二是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积极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进一步明确税务容缺办理事项范围,完善容缺办理事项的配套制度,不断压减办税缴费时间成本,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三是改进办税缴费方式。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拓展办税缴费事项,大力推广“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加快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等功能,积极培养纳税人缴费人使用便捷高效办税缴费方式的习惯。

(四)探索构建新型人才培养体系。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优化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和岗责体系配置人力资源,加大人力资源向风险管理、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倾斜力度,调优配强相关领域的征管力量。二是建立适应专业化团队“管事”要求的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各专业化团队人员负责的职责事项,确定各类税源管理事项的业务牵头人,牵头人向上对口各业务部门,向下牵头负责有关税源管理事项的业务指导、系统操作和培训教育等工作,在征管工作实践中培养适应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的税源管理人才队伍,整体提升专业化管事团队综合素质。三是提升绩效管理质效。及时改进考核评价体系,以个人绩效管理为抓手,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工作落实的末端的指挥棒作用。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炎陵县税务干部郭揽月 蓝晋)

来源:红网

作者:郭揽月 蓝晋

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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